還有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就過年了,虞某打算趁著年前外出玩耍一番,沒想到,這個旅途才開始一天就被交警喊停了。
1月18日7時44分,虞某駕駛小車途經建德洋溪街道朝陽路楊梅灣路口時,與另一輛黑色小車發(fā)生了刮擦。
事故發(fā)生后,黑色小車下來了一位女士,這位女士剛送完孩子上學,沒想到在開車回家的路上發(fā)生了交通事故。
雙方駕駛員一碰面,黑色小車的女駕駛員就聞到了虞某身上濃重的酒氣,隨即便報了警。
接到報警后,交警新安江中隊民警陳元紅第一時間趕到現(xiàn)場。經現(xiàn)場酒精呼氣檢測,虞某呼氣酒精含量為111mg/100ml,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。后經血液檢測,虞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8.6mg/100ml。
據虞某自述,他是桐廬人,1月17日從桐廬開車到建德蓮花一朋友家中做客。虞某到了朋友家,兩人相見甚歡,于是便邊吃邊喝酒,直到凌晨2時許,期間虞某喝了約一瓶的洋酒。睡了幾個小時后,朋友三人又打算前往新安江城區(qū)玩耍,沒想到開車出發(fā)沒一會兒,就出了交通事故。
在該事故中,虞某因實施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,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。
臨近年底,家庭、朋友的聚會也會因此增多,交警溫馨提醒,每一個人的酒精吸收、排解能力不一樣,即便是上一頓甚至前一天喝酒,仍有可能被測出酒駕。如果前一晚“貪杯”,次日出行盡量不要駕駛機動車,否則可能會因“隔夜醉”涉嫌酒駕或醉駕被處罰。
(通訊員:胡曉琴)
